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永宁县院 > 案件聚焦 > 正文
永宁检察:检察建议擦亮“门前三包” 为城市街巷焕发新颜
2025-08-0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曲良莹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5-08-05

  近期,永宁县检察院在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三家废品收购经营商户存在乱停乱放自用车辆、堆放货物占用盲道等情形,影响市容市貌。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城市容貌的管理,永宁县检察院对辖区内存在影响市容市貌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微信图片_20250805162323.jpg


  干警通过逐户走访商户、记录问题点位、听取居民意见,精准锁定电动车乱停乱放、跨门经营、杂物堆积、卫生清洁不及时、门前设施污损等突出乱象。经过系统梳理,三家废品收购站乱停乱放自用车辆,堆放货物占用盲道与人行道,影响行人正常出行。


微信图片_20250805162326.jpg


  针对上述情况,永宁县检察院迅速行动,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地方相关规定,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积极履行商户门前“三包”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处理辖区乱停乱放自用车辆,堆放货物占用盲道违法违规情形,要求主管部门强化日常巡查执法力度,对屡劝不改的商户严格依法处罚;创新宣传方式,确保商户明晰责任边界与具体内容,进一步规范商户经营行为。


微信图片_20250805162330.jpg


  被监督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听取意见建议,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勘查。经确认,确实存在乱停乱放自用车辆、堆放货物占用盲道与人行道的违规性行为。针对上述违法情形,首先,行政机关及时向几家商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其违法责任,责令限期整改。督促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确保行人正常出行。其次,多措并举加强日常监管,安排执法队伍增强日常巡查频次,着重商户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

  下一步,永宁县检察院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保持常态化监督,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将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让法治力量持续守护市民家门口的整洁、有序与美丽。法治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永宁县人民检察院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检察担当,为建设整洁、有序、美丽的城市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

【编辑】:曲良莹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